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新葡萄收费管理办法(修订)》(校财〔2021〕6号),为切实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费用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统计单位(部门)
1.各专业学费标准、各专业(年级)教材费、实训服装费。
统计单位(部门):教务处。
2.学生住宿费、大学生医疗保险费、军训服装费、新生生活用品费。
统计单位(部门):学生处。
3.新、老生体检费。
统计单位(部门):总务处。
4.其他涉及学生的收费由各执行单位(部门)负责统计。
二、说明和要求
1.各单位、部门上报的学生收费项目及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收费行为合法合规。
2.军训服装费、实训服装费学校将不再代收代支,由归口部门监督中标单位在服装发放时直接收取。
3.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并于2024年6月26日上午下班前将收费项目、标准的电子和纸质版(盖公章)报送财务处汪芹同志,逾期不再受理。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