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在职职工:
2018年度我校在职职工互助保障续保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在职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办理
给全校所有在职职工办理了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续保,每人1份,保障期自2017年12月10日零时起至2018年12月9日24时止,保期一年。
二、部分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办理
给2017年12月9日到期的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的女职工办理了每人一份的续保,保障期自2017年12月10日零时起至2019年12月9日24时止,保期二年。
三、部分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办理
给2017年12月9日到期的重大疾病保障项目的职工办理了每人一份的续保,保障期自2017年12月10日零时起至2020年12月9日24时止,保期三年。
四、2017年学校新进职工互助保障办理
给今年新进校职工除办理以上全校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外,还办理了以下两项在职职工互助保障项目:
一是给新进校职工办理了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每人1份,保障期自2017年12月10日零时起至2020年12月9日24时止,保期三年。
二是给新进校女职工办理了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1份,保障期自2017年12月10日零时起至2019年12月9日24时止,保期二年。
五、几点说明
1、在职职工团体意外伤害、在职职工重大疾病、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我院实现了全员参保,参保率达100%。
2、在保障期内如出险,要立即报险。团体意外伤害出险,当事人(也可委托他人)应在2天内到校工会报备案;重大疾病及女职工特殊疾病出险,当事人(也可委托他人)应在10天内到院工会报备案。以上保障种类出险后如逾期不报,则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3、《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宣传材料》发布在校工会网页“生活服务”栏目,欢迎各位教职工点击查看。
校工会委员会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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